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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黄汉权等:适应高水平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研究

来源:m6米乐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5-02-20 20:16:0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适应高水平发展的经济体制逐渐完备,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动,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体制机制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形成消费持续扩大的长效机制,推进建立新型投融资体制,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取得重要突破性进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全面进步。但是,现有经济体制与高水平发展的要求还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差距。建议围绕科技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应对新科技革命之变,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壮大的产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建立健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动力的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投资和消费比例关系,完善促进消费率稳步提高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完善要素双向流动机制;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强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体制机制”,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这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新征程上,回顾适应高水平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梳理存在的堵点卡点,有的放矢,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牵引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一些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科技体制改革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5年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的若干意见》,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进行了全面部署;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了到2020年要完成的十方面143项改革任务;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对科技管理体制进行系统性重构。二是优化科技计划。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啃”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硬骨头”。科学技术部统计显示,与改革前相比,2016年立项实施项目数量减少了约50%,重复申报现象有效改善,平均资助强度增加约54%。三是促进成果转化。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环环相扣的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铺就科研成果转化的快车道。四是释放人才活力。“减负行动1.0、2.0”陆续实施,剑指“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顽疾;改革重塑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揭榜挂帅”“赛马制”支持科学家大胆探索;“破四唯”“立新标”并举,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我们国家科技事业呈现新气象。全世界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至2023年的第12位,研发经费跃居全球第二,研发人员、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取得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导航、高铁、移动通信、新能源汽车、深海深地探测等一大批标志性重大成果。

  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是引领未来发展的新支柱、新赛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五年规划为蓝图,不断培育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决定》印发,此后,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202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20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也积极出台关于科技、人才、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2024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提出,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强调,通过债券、直投股权、私募股权基金、创业互助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2014—2023年,我国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7.6%升至13%以上,预计2025年将升至17%。同期,高技术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由10.6%上升至15.5%以上。2016—2023年,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由17.1万亿元增至27.5万亿元,年均增长7.7%,增加值占GDP比重由8.2%增至8.4%,年平均拉动经济增长0.7个百分点。

  (三)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体制机制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经营主体是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围绕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我国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逐渐完备政策措施。一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着力完善治理体制。二是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聚焦管资本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的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及国资监督管理的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所持股企业的权责边界,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三是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形成与民营经济贡献相匹配的要素投入结构。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创新金融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政策工具,健全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对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级、发债一视同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四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在人才引进、培训培养、职称评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给予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又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已制定形成一揽子政策体系,确保促消费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二是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三是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突出体现大众化、普惠性,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我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凸显。2021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54.5%,比2012年提高3.4个百分点。在最终消费支出中,居民消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13—2021年,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超过9%,居民消费支出在最终消费支出中的占比稳定在70%左右,其中2021年占比为70.7%。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7万亿元,总量创历史新高;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投融资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推进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推进投资领域简政放权。三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减少政府核准的项目范围。制定统一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减少投资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建成并运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为各部门实现“并联审批、一网通办”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在线平台发布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及办事指南等信息,提高各类投资者获取政策信息的可及性和便捷性。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管理。加强政府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精准化管理,特别是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一专项一办法”,并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推动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和重大项目库建设,更好协调当前和长远、项目与资金的关系,为合理安排政府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提供支撑。灵活运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手段支持各类投资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推动投资管理重心从政府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通过法治手段实现放宽准入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实现扶优汰劣。印发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聚焦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监管、全过程监管、常态化监管和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依托在线平台,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相继推出,我国城乡融合发展领域的制度创新取得重要突破性进展。一是围绕城乡要素配置进行改革。通过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乡村集聚、向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流动,带动乡村产业要素配置结构、经营组织方式等变革,进而达到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的目的。二是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不断加大公共资源向“三农”配置的力度,持续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深度覆盖,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三是推动城乡治理一体化,提升治理效能。突出以构建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制度和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为引领,推动城乡空间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等一体化。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乡治理各方面的深度应用,改变了传统治理路径,提高了城乡治理一体化水平。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全面进步。一是不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通过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优化通关流程等一系列措施,不仅提高了我国市场的吸引力,而且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有竞争力的贸易条件。与此同时,通过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措施,我国成功吸引了大量外资流入。二是不断放宽投资准入和拓展外商投资空间。在金融领域,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取消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外资持股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独资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在科技领域,积极鼓励外国企业来华投资设厂,参与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在教育和文化领域,2023年,超过50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与我国的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三是稳步推动制度型开放。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谈判。为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2013年以来,我国先后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302项制度创新成果,开启了制度型开放实践的新阶段。

  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我国经济体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要素配置、企业主体、投融资、扩大消费、高水平开放等方面仍有一些亟待优化之处。

  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加快科技强国建设,我国仍需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充分释放自主创新潜力。一是科研机构现代院所制度仍有一定改革空间。目前科研院所发展存在概念较为模糊、职能定位不清晰、体系布局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尚不健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二是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当前,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联合体发展相对不足,科技项目承担主体大多由高校、科研院所主导,国家创新资源尤其是重大原创项目类资源需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一些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承担的研究项目,由于不同类型主体间创新导向不同,研究关联度较弱,亟须完善长期合作机制。三是科技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当前,我国科技管理体制仍存在决策机制不完善、科技资源分散、评价体系不合理等问题。四是科技创新的开放合作机制有待完善。近年来,美国针对我国科技进步采取了“小院高墙”策略,推出出口管制、实体清单、阻断科技交流、限制投资并购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国与欧美国家的技术合作、投资、人才交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我国应对科技打压围堵的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当前部分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活动仍在特定的区域、圈子和体系内循环,开放合作空间可进一步拓展。五是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转化制度仍不完善,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当前,我国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和经理人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在欧洲国家,科研人员与技术经理人的比例为25∶1,以色列的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达85%,这与其拥有专业、成熟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有较强的相关性。而我国的技术经理人短缺,数量规模小,且通过科学技术部“技术经纪人”资格认证的不足从业人数的10%,质量参差不齐,服务范围与需求期望相差较远。同时,支持高校和第三方技术机构发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仍不充分,知识产权评估的定价机制缺失。

  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但随着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的持续涌现,现有体制机制存在跟不上发展步伐的情况。一是在数据要素方面,公开数据资源获取难度较大,数据资源有序流动堵点较多,导致人工智能企业“大模型”的训练数据相对缺乏,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数据有效流通的机制需要进一步落实细化。二是在平台经济方面,需要帮助其建立稳定预期,进一步强化企业投资信心。三是在生物经济方面,现行价格政策导向作用仍有发挥空间,药品医疗器械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四是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汽车产能退出机制,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创造更大空间;智能驾驶汽车需要处理和存储大量车辆和路况等数据,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等方面的标准法规建设需进一步跟进;对网约车的“车证”和“人证”管理各地标准和门槛存在不统一现象。

  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承担着重要使命,民营企业在扩大就业、推动创新、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仍有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影响了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动力。一是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容错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需加快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进度,目前只有81家国有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占比仅20%,仅有24家中央企业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实施了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激励。由于面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国有企业对创新的容错机制尚不健全,导致企业组织原始创新的动力不足。二是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当前,民营企业在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仍存在堵点卡点。三是市场化改革需向纵深推进。一些经营主体仍面临市场准入壁垒高、行政审批手续烦琐、政策获得感不强等问题。

  我国消费驱动型增长模式已经形成,消费增长水平高低直接决定了经济能否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当前,有效需求不足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快完善提高消费率的体制机制,有助于充分释放消费促增长的潜力。一方面,宏观经济治理机制尚未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在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更倾向于投资主导型,随着投资的边际效益递减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逐步提升,应充分认识到从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的必然性。然而,目前我国宏观经济治理机制还未及时向消费型社会转变。例如,尚未将消费率列为经济发展规划目标,还未形成促进消费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民生及消费财政支出稳增长机制等。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和收入结构优化的机制亟须进一步健全,以夯实消费增长底气。目前,我国在初次分配过程中还有需要改革完善的内容,主要存在劳动报酬比重仍然偏低、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配置效率还不高、按贡献分配机制还不健全等问题。

  高质量发展对投资的重点和方向提出了新要求,要着重推动投资从“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转变,把扩大消费和增加有效供给结合起来,既扩大有效投资,又释放消费潜力。然而,高质量发展对现阶段的投融资体制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融资体系仍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的投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企业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政府资金引导、政策性金融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投融资体系需进一步落地,融资渠道仍存在堵点,不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各领域投融资的效用。二是政府投资决策的体制机制和重大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尚不健全,需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以提高政府投资效率。三是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应同步推进。例如,投融资领域还存在权力下放与配套制度建设不同步、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服务仍需加强、投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长期以来限制了人力、资本、技术等关键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存在一定的机制壁垒,制约了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一方面,尽管近年来户籍制度和城市就业制度的改革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进入城市的机会,但是进城的农村居民在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仍存在不平等问题,尤其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等关键领域,农民工压力仍然较大,需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在土地制度上,虽然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其在体制性层面的突破和深化仍需时日,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目前,我国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一是跨境人员就业流动存在一定制度壁垒。例如,外籍人士就业仍面临一些显性和隐性壁垒,我国对外籍人才素质的评价体系以及对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引才工作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二是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等安全维护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领域利用外资在实现“准入又准营”方面还有改进空间,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流程效率,统一各地执行标准。三是服务贸易机制门槛较多。服务业领域对外资企业“准入”仍有一定限制,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我国迫切需要解决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的协调问题。

  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创新、优化产业发展生态、调优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还不完全适应建设科技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迫切需要适应新形势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一是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院所制度的要求,结合现有国家实验室建设,以“新的投入+新的机制”模式组建一批科研机构,通过增量带动存量改革,切实解决目前一些科研机构定位不清、科研人员急功近利和“浮躁”等问题,让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回归科研,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评价制度、人事制度和技术转移机制,让科研人员甘于“坐冷板凳”,研发一批从“0”到“1”的颠覆性创新成果,培育一批科学大师、一批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打造科学研究、技术发明的“原始森林”。二是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研发技术体制,完善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控制力的“链主”企业,形成“铺天盖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大幅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三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机制,强化中央科技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优化调整国家重大科学技术专项、重大项目、科技计划等的组织实施机制,适应我国科技创新由“跟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加快健全支持基础研究、中小企业创新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形成一整套既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科技管理和政策体系,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推进开放合作创新。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等地探索建立开放创新特区,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发起设立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大国际人才吸引力度,支持在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流动、基因诊断和质量等领域监管开展先行先试,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二)应对新科技革命之变,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因业施策,加快构建有利于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制高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在数据要素方面,紧扣数据、算法、平台、资本等数字经济发展关键要素,加快健全完善相关领域治理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数字监管相关细则和指南,明确监管标准,探索实施数字监管清单制度。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评估体系。在平台经济方面,稳定平台企业预期,赋予国家数据局审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的职能,明确设定投资准入审批时限。在生物经济方面,从“卖全球”的战略高度,建立以成本为基础、以价值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的生物创新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发展。助力我国生物制药企业“走出去”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生物制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机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方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机制改革。加强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跨部门组织协同,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研究及完善,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开展智能驾驶汽车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推进标准化和应用规范。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围绕聚焦主业、公正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深化改革,采取一系列标志性重大改革举措,建立健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动力的体制机制。一是聚焦主业主责,深化国企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强化国企在产业链循环畅通中的支撑带动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家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任用机制,深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增强国有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守土尽责”的政治意识和竞争能力,健全更加精准灵活、规范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二是推进自然垄断行业可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的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和工程建设运营。通过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加大油气、电力等能源上游和下游市场的开发培育力度,促进电力、天然气配售环节公平竞争。适时稳步放开铁路货运和客运服务准入限制,为符合条件和具备能力的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运输服务。制定更加严格的质量、安全、环保和能耗等技术性标准,完善相应的准入和淘汰机制。三是以激发活力为导向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更多平台和渠道,增强混改企业的活力和动能,更好提高基础性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长效机制,提高民营公司参与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规模和比重,支持其牵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抢占未来新赛道制高点。

  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消费导向型宏观经济治理机制、财政引导机制、收入增长机制。一是建立消费导向型宏观经济治理机制。充分认识由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的必然性,将消费型社会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宏观经济治理机制和政策安排的消费导向,推动投资率下降和消费率稳步上升。建立激励地方大力促消费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促消费相关工作的考核,对促消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区、市),由中央财政单独安排激励资金或在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真正落实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取消不合理的限购措施,为消费者提供自由选择空间。二是健全财政引导投资和消费比例关系调整的体制机制。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等民生性支出的保障力度,确保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等民生性财政支出占比稳步提高,解决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三是健全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和收入结构优化机制。大力促进稳定和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财产性收入通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适度扩大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提升投资收益获取的可及性。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稳步的增长同步,推动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四是健全营造更具吸引力消费环境的体制机制。优化节假日制度,适当增加非固定、非普遍性假日,加快优化消费税税制,适应性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建立健全消费友好型制度环境,建立消费者保护型消费政策和消费者互动型监管体制,提升国内消费的性价比和吸引力,有效解决有能力但不愿在国内消费的问题。五是支持地方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特色消费城市等,发挥其消费集聚和带动效应,从而促进消费创新、为引领全国消费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优化投资和消费比例关系。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投资的影响和要求,优化调整投资重点和方向,推动投资从“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转变。一是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增加为促进消费增长、人力资本积累、生活品质提升而服务的投资。适应消费升级的高端化、绿色化、服务化、智能化、融合化等趋势,不断增加个性化、多元化优质服务供给,既扩大有效投资,又释放消费潜力。坚持经济性和安全性相结合,提高市政基础设施、防洪设施等的设防标准,增强基础设施发展韧性。适度控制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等的建设规模,将该方面投入用于提高科研人员待遇,或为科研体制改革付出必要成本。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体系。优化调整政府债务融资结构,提高中央政府债务融资规模和占比,降低政府债务融资成本,用于支持重大国家战略项目、补短板项目及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性与开发性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投融资模式创新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资金引导、政策性金融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投融资体系。三是提升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推进投资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制定完善项目审批制度规则并对外发布,完善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促进项目咨询评估和决策审批过程的阳光化,减少投资审批机关及其主要经办个人的自由裁量权。试行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的公众听证会制度,引入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扩大社会公众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的体制机制和重大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高政府投资效率。

  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进一步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二是开拓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提高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比例。在依法依规和遵守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大型商业银行下沉服务重心、加强信贷支持。三是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化乡村经济。四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红线的基础上,以“赋权放活,活权增利”为方向,围绕农村承包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节点,稳步推进集体成员权益与农村户籍变动脱钩,强化农村建设用地用益物权,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有偿退出机制、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和风险可控的交易流转机制,实现农村土地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和更大程度上扩权富农。

  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吸引更多外资投资我国的新质生产力领域,一直在优化引资产业结构,释放外资“在中国、为中国”“在中国、链世界”的潜能和作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重点,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与各国的经贸合作,扩大出口和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优化对外开放布局,促进“沿海”和“内陆”、“向东”和“向西”协同开放,培育更多内陆开放高地,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三是鼓励企业热情参加国际竞争,支持企业通过跨国并购、绿地投资等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

  【作者:黄汉权、盛朝迅。其中黄汉权系长安街读书会成员、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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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街读书会是在中央老的鼓励支持下发起成立,旨在继承总理遗志,践行全民阅读。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学习、养才、报国。现有千余位成员主要来自长安街附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青年干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员、全国党代表、全国表委员等喜文好书之士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端智库负责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和中央各主要出版机构的资深出版人学者等。新时代坚持用读书讲政治,积极传承发展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

  自2015年长安街读书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至今,从始至终坚持“传承红色基因,用读书讲政治”的宗旨,关注粉丝涵盖了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特区。累计阅读量达到了近亿次,其中通过朋友圈转发量千余万次,参与互动人数近千万人,平台产品质量高,针对性强,受关注度较好。并在中央相关宣传网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相继同步入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北京日报、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新华网、央视频、视界、北京时间、澎湃政务等新闻客户端,以及经报送遴选评荐《求是》《中国纪检监察》《党建研究》《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国财政》《中国出版》《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外交评论》等近百本中央级核心期刊正式入选长安街读书会干部学习核心来源期刊,此外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长安街读书会主编的《学思平治——名家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理论读物,形成了系列的长安街读书会理论学习平台。长安街读书会理论学习平台累计固定读者百余万,影响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院校等受众数亿人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正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各省市县(区)等所在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单位部门联合开展相关党建阅读学习活动。近日,经有关部门批准,已正式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等定点帮扶地的相关的单位加入“长安街读书会”党建阅读合作机制,并联合承办“长安街读书会”系列读书学习活动。